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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60080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三星)
财诺大师2024-04-27【产业观察】6220871人已围观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
定,作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
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樊三星,男,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
师,山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历任山西省外经贸厅外资
处副处长,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光大银行太原
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太原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兴业银
行总行业务巡视员等职务,现已退休。熟悉经济金融业务
管理、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未
发生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的情形。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了积极作用。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
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
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
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樊三星 | 列席 4次 | 0 | 1 | 1 |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
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会议外,也会定期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
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
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
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动态。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
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有效行使职
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202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公司正常业务购销活动,交易过程
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损害
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曾经
发生过对外担保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以前年度募集
的资金延续到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时,我们对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
提出的《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及公
司实际情况,留存收益用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33.20元现金股利(含税),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 28份临时公告的
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 2023年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
监督,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
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未发现公司或者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
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行为。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过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2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
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
健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八)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
能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报告、重大投资项目、
增补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关联交易、股权激励事宜进
行前置研究审议,使独立董事专业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促
进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承诺履行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
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
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同时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樊三星
2024年 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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