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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博润(430046):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
财诺大师2023-12-19【金融频道】4284050人已围观
原标题:圣博润: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430046 证券简称:圣博润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置换资金总额为 58,929,997.87元。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1), 该方案于 2023年 2月 1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6月26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三)》(公告编号:2023-047)、《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修订说明的公告》(2023-04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
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3 号)。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四)> 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65),修订了发行对象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数量为 10,968,921 股,发行价格为 5.47 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7.87 元。
2023 年 11 月 16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五)》(公告编号:2023-06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
2023年 11月 29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 210031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 59,999,997.87元。
二、募集资金原定使用计划
如果最终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不足前述使用安排所需资金,所募集资金将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包括融资租赁款)。如最终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研发项目及归还银行贷款/借款所需资金缺口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若公司上述贷款到期后,公司未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使用条件,公司将先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待募集资金到达可使用条件后,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 68,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贷款。
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实际募集金额为 59,999,997.87元。因本次最终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不足原定使用计划所需资金,公司将按照原计划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归还且需要进行置换的银行贷款金额合计为 58,929,997.87元,明细情况如下:
注:
四、公司内部审议情况
2023年 11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58,929,997.87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执行相关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保障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执行相关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保障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事项。
(三)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归还了拟用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置换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用途一致。主办券商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决议》
(二)《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11月 30日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430046 证券简称:圣博润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置换资金总额为 58,929,997.87元。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1), 该方案于 2023年 2月 1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6月26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三)》(公告编号:2023-047)、《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修订说明的公告》(2023-04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
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3 号)。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四)> 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65),修订了发行对象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数量为 10,968,921 股,发行价格为 5.47 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7.87 元。
2023 年 11 月 16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五)》(公告编号:2023-06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
2023年 11月 29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 210031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 59,999,997.87元。
二、募集资金原定使用计划
序号 | 用途 | 投拟入金额(元) |
1 |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 68,000,000.00 |
2 | 其他用途:工业互联网安全靶场平台研发2,800万元、 工业互联网安全合规系列产品升级2,400万元 | 52,000,000.00 |
合计 | 120,000,000.00 |
若公司上述贷款到期后,公司未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使用条件,公司将先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待募集资金到达可使用条件后,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 68,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贷款。
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实际募集金额为 59,999,997.87元。因本次最终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不足原定使用计划所需资金,公司将按照原计划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归还且需要进行置换的银行贷款金额合计为 58,929,997.87元,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借款/银行贷款 发生时间 | 拟偿还金额 (元) | 借款/银行贷款 偿还时间 | 已偿还且本次计划 置换的金额(元)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2022年6月16日 | 5,000,000.00 | 2023年5月15日 | 5,000,000.00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2022年6月16日 | 5,000,000.00 | 2023年6月15日 | 5,000,000.00 |
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 | 2022年11月17日 | 5,000,000.00 | 2023年5月8日 | 5,000,000.00 |
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平桥支行 | 2022年6月20日 | 5,000,000.00 | 2023年3月6日 | 5,000,000.00 |
5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城支行 | 2022年6月29日 | 5,000,000.00 | 2023年3月6日 | 5,000,000.00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 | 2022年11月11日 | 2,450,000.00 | 2023年8月13日 | 2,450,000.00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 | 2022年11月11日 | 2,550,000.00 | 2023年11月11日 | 2,550,000.00 |
8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直门支行 | 2022年10月20日 | 1,935,050.00 | 2023年8月24日 | 1,935,050.00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分行 | 2022年11月14日 | 5,000,000.00 | 2023年11月9日 | 5,000,000.00 |
10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2022年12月13日 | 5,000,000.00 | 2023年10月23日 | 5,000,000.00 |
11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2022年12月19日 | 4,837,353.09 | 2023年11月21日 | 1,782,100.96 |
12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 | 2021年8月30日 | 1,293,750.00 | 2023年5月15日 | 1,293,750.00 |
13 |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 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15日 | 725,000.00 | 2023年8月14日 | 725,000.00 |
14 | 中科租赁(天津)有限公 司 | 2021年12月15日 | 3,146,619.91 | 2023年8月28日 | 3,146,619.91 |
15 | 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24日 | 5,382,400.00 | 2023年10月24日 | 4,709,600.00 |
16 | 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19日 | 3,313,877.00 | 2023年7月31日 | 3,313,877.00 |
17 | 和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 2022年10月12日 | 4,301,000.00 | 2023年11月10日 | 2,024,000.00 |
合计 | - | 64,935,050.00 | 58,929,997.87 |
四、公司内部审议情况
2023年 11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58,929,997.87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执行相关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保障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执行相关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保障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事项。
(三)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归还了拟用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置换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用途一致。主办券商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决议》
(二)《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11月 30日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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