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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600684):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财诺大师2023-11-07【滚动新闻】5316041人已围观
原标题:珠江股份: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97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以下承诺: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0年 1月 1日至 2023年9月 30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11月 7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97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以下承诺: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0年 1月 1日至 2023年9月 30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11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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