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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帕新材(838531):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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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圣帕新材: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二)

圣帕新材(838531):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二)

证券代码:838531 证券简称:圣帕新材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徐娘华、惠州市天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 宪宏、易利华、刘锦荣、骆锦辉、吴成会、林泽伟、刘廷 武、张丹
承诺主体类型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承诺来源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承诺类别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履行情况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 未履行
承诺期限 2014年10月8日-2018年4月30日
承诺事项的内容 公司及承诺主体与深圳市弘达嘉力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下称“弘达嘉力”)于2014年10月及2016年3月分 别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及《关于广东圣帕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补充合同》共同约定: 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800万元以上,否则, 由弘达嘉力可直接要求公司偿还 100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 息。弘达嘉力转股后,公司 2016年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要比 2014年承诺的净利润增长69%以上,否则,由上述公司股 东负责以现金方式向弘达嘉力进行投资退还,退还额的计 算公式:投资退还金额=(1800万元×1.3×1.3-2016年 实际实现净利润)×弘达嘉力原始投资比例×原始投资市 盈率。 投资退还的实现形式:可以以现金形式进行投资退 还,亦可以等价股权形式进行投资退还,由弘达嘉力自主 选择。 自股转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如未能 上市(含上新三板),则甲方有权要求承诺主体回购股份, 回购价格按投资总额加计10%年利息。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与承诺主体作出上述内容的承诺已过期,承诺的解决方案尚在积极协商当中,如有进一步承诺履行情况结果,将按规定完成信息披露。

三、 承诺未正常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无。


五、 其他说明
无。


六、 备查文件
(一)《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及《关于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补充合同》。



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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